小清在南宁市桃源路买了一套房子,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就与丈夫离婚了。她想从购房合同上去掉前夫的名字,但开发商要2万元的更名费,让人颇为费解。
合同更名遭遇手续费
小清是江西人,去年3月份,她一次性交了50多万元,在南宁市桃源路某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。该楼盘大概在今年12月才能交房,至今业主尚未入住,也没有办理房产证。
在购房当初,购房合同填写着小清夫妻双方的名字。买房过后不久,她与丈夫离婚了。就财产分割问题,双方同意将这套房归女方。小清想将前夫陈某的名字,在购房合同上去掉,需到开发商处撤销原来的备案,把购房者的名字更改。令她意想不到的是,开发商报出了2万元的更名费。经再三协商,开发商将手续费降到1万元。
5月21日,在她多方面努力下,开发商给她发了一张撤案申请表,同意为她办理减名手续。小清想不通,自己只是在合同上减去前夫的名字,又不是转让房子,开发商为何收取那么高的手续费?
更名费1万至5万元
5月21日,该楼盘的售楼部李小姐告诉记者,在签订购房合同时,小清在该不该加上她丈夫名字这个问题上犹豫过。他们当初提醒过对方,想清楚后再决定。
李小姐说,前些时间,小清拿来一份离婚判决书,要求工作人员帮她减掉陈某的名字。由于陈某当时没一起到场,售楼工作人员提出要2万元更名费,目的是不想让她更名。开发商现已经同意为小清办理减名手续了,但具体收多少钱还不太清楚。
该楼盘的另一名工作人员解释,不办理更名,是考虑到一些业主早期购买的商品房价格较优惠,现在房价涨了拿来转让获利。如果允许更名,则间接支持了炒房这种行为。如果业主迫切要求,则要找开发商,开发商会收取3至5万元更名费。
5月22日,记者在凤岭、白沙大道逐一向一些新楼盘咨询,工作人员都称可以办理合同更名,视商品房总价大小不同,更名费在1万~5万元不等。开发商在帮助业主撤销备案、重新备案的过程中,收取更名费已是公开的秘密。
警惕更名背后是炒房
据了解,合同更名的程序并不复杂,先是在开发商那里办理退房,将原来的备案合同注销,然后让开发商与新买主签购买合同便可。
正常交易一套50万元的房子,要缴纳相关税费近5万元,通过合同更名,一般可“省下”一两万元税款。也有一些开发商,基于多方面的考虑而拒绝更名的。因退房对于开发商来说也有一定的法律风险,如果退房之后新的买主反悔,开发商就吃了哑巴亏。
其实,为防止炒房炒价,有关部门一直严格控制商品房合同更名,但一些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受暴利驱使,“交钱更名”的现象仍时有发生。
在我国一些省份也有规定:购买两套以上商品房的单位或个人,原则上不予受理注销、更名手续。申请注销、更名,应在开发商发布房屋交房登记90日内申请办理;超过这个时限,一律按二手房交易转移登记程序,交纳应缴的相关税费后,方可办理注销合同备案手续。(记者 王克础)